食品学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度存在的问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7 编辑:王丽萍 浏览次数:

为了配合完全学分制的实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依据《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试行办法》,结合食品学院自身特点作了积极的部署,我院于20029月开始实施。

一、具体做法

实行导师制,教师是关键。为此,我院选聘高水平教授主持本科生教育教学工作。我院规定,凡是教授、副教授都要担任本科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和近两年参加工作具有硕士学位的新教师担任导师助理。导师配备的重点放在一、二年级,各教学班均配备由教授、讲师或新教师等组成的二人导师组,其中,教授任组长,全面负责导教与导学,讲师或新教师则负责学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表一:导师配备情况

班级

导师

导师助理

班级

导师

导师助理

031

霍贵成

李晓东

021

张兰威

侯俊财

032

孟祥晨

022

姜瞻梅

033

韩建春

023

张秀玲

034

冯  镇

024

于殿宇

035

马春丽

025

刘  毅

036

孔保华

孙  波

026

迟玉洁

吴  非

037

徐红华

027

张  敏

038

姜云庆

028

肖志刚

039

张英华

029

王  鹏

011

于国平

李铁晶

001

刘  宁

冯  镇

012

张立钢

002

马春丽

013

郭  玲

003

郭  玲

014

韩翠萍

004

侯俊财

015

赵新淮

王  辉

005

程建军

姜瞻梅

016

李晓东

006

王  鹏

017

孟祥晨

007

张秀玲

二、实行导师制后所取得的效果

(一)、指导教师直接面对学生言传身教,不仅传授知识和技能,而且以自己良好的师德和人品影响学生,做到既教书又育人,进而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教师本人在指导过程中增强师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课程教学和素质教育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导师由于自身教学、科研任务繁重,在投入学生指导方面的精力有限,与学生交流机会较少,使工作开展效果不明显,力度不够,流于形式。

(二)、由于学校在导师聘任待遇、表彰奖励等方面政策不够完善,落实不力,极大地打消了导师工作的积极性。

(三)、导师的一部分职责在于指导帮助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但由于科研开发没有必要的资金支持,使工作开展迟缓。

(四)、个别导师由于出国访问和学术交流活动较多,使指导工作不及时缺乏连贯性。

(五)、学校对于导师的考核制度不完善,没有严格的制约机制,不利于导师工作的管理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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