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选课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7 编辑:王丽萍 浏览次数:

一、 课程设置和分类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

(一)必修课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校级公共课、校级基础课、院级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学生必须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并取得相应学分。

(二)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两类。限选课包括专业方向课(或模块课)和专业扩展课,此类课程一旦选定,既为必修。任选课指校级文化系列选修课,包括人文系列选修课、自然科学系列选修课和公共系列选修课。选修课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学生选修的课程。

二、课程编号

课程编号由位数组成:第一和第二位表示该课程所属的教学单位

01农学院           02园艺学院             03资源与环境学院

04规划与发展学院   05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06动物医学院

07工程学院         08经济管理学院         09生命科学学院

10食品学院         11应用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12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3水利与建筑学院        20理学院  

21体育军训部        22图书馆               25继续教育中心

24高教所            25学工处

第三位—第五位为各教学单位开课的顺序号。

三、学分计算

理论教学为18学时1学分;实验教学为36学时1学分,不足36学时不能单独设课,超过36学时的必须单独设课;课程设计、教学实习、公益劳动、军训为每周1学分;生产实习、认识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实习为21学分。

四、选课内容

(一)学分制的核心是实行选修课,包含以下具体内容:

1必修课中引入选修。覆盖面较大的必修课,逐步开出不同层次的课程,学生可依据自己的学习能力进行选择,但不能选择低于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层次课程。某些不分类型、层次的必修课(如政治理论课、法律课等),学生可选择不同的任课教师。

2设立选修课。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向学生提供若干不同领域、不同方向的课组,每个课组包含若干门课程,学生可成组地选择其中1组(如专业方向课组和模块课);另一种形式是规定学生在每组中选择若干学分的课程,如校级文化系列选修课(文、理工交叉)课程不低于7学分。

)学生学习自主权

1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修完校级公共课和校级基础课及院级专业基础课后,可以在所在专业中选择专业方向,进行分流培养。

2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允许提前或延

3经学校批准,学生可以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和退学。

五、选课要求

(一)必须以指导性教学计划为依据,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二)必须保证必修课的学习。对于分档开设的必修课,学生应选不低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档次的课程。

(三)有严格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须先选先课,再选后续课。

(四)选课的数量须满足规定的每学期应达到的各类学分(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学分)和最低总学分数要求。每学期修读课程不得低于15学分,最高不得超过28学分(毕业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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