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关于加强招生宣传工作的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7 编辑:王丽萍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招生宣传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主动适应高考改革发展趋势,充分调动全员参与招生宣传积极性,持续提高我本科生生源质量,经研究,对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为根本,按照学校招生工作思路,抓好食品学院招生宣传负责区域,以一流的招生宣传服务展现“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风貌和水平,实现不断提高生源质量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食品学院招生宣传队伍,党委书记张显伟、院长江连洲担任宣传工作总负责人,党委副书记潘俊波、副院长刁铁军、李晓东、侯俊财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辅导员刘畅任招生工作组组长,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两办主任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招生安排工作,按照责任片区宣传工作的需要,积极有效的开展相关工作。

三、具体措施

按照确定省内招生宣传区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主要职责:

1.各系、办要组建稳定的省内招生宣传队伍,成立招生宣传小组,明确宣传人员,规划宣传线路。

2.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如参加责任区高招咨询会、优秀生源基地建设、中学宣讲会、组织专家教授开展科普讲座,高考志愿填报咨询、发放招生宣传材料等宣传活动。

3.保证政策宣讲到位、区域覆盖到位、工作服务到位。经常与中学保持联系,成为学和中学联系的桥梁纽带,不断拓展“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工作,建立长期互动联系。

4.动员在校学生积极参与“走访母校”等招生宣传相关活动。

5.招生宣传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相关工作,积极提出工作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系、办要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工作积极性,稳步有序推进招生宣传相关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要切实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人员培训、宣传材料发放协助报销相关费用等工作;到各地宣传的教师要协调好招生宣传工作和教学以及其他学院工作关系,合理设计宣传路线,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主动拓展宣传范围,全力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三)严肃纪律,树立形象。宣传过程中要强化纪律意识,招生宣传人员应做到不许诺、不承诺,招生宣传、咨询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对把握不准的内容要及时请示、沟通。在招生宣传期间不做与招生宣传无关事宜,招生宣传结束后及时返程。

                             食品学院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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