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目标评价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7 编辑:王丽萍 浏览次数: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目标评价制度

为了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同时提出培养目标的改进办法,特制订此规定,形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保障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用于持续改进。

1、评价周期:3年;

2、责任主体: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调查对象:企业或用人单位、本专业毕业生

4、数据来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

5、调查方法:由专业负责人负责向调查对象发放《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并负责调查问卷的收集和数据分析;

6、评价结果:由专业负责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东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目标调研与修订意见报告》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评价方法如下表

培养目标达成度情况评价方法

调查对象

企业和用人单位

本专业毕业生

调查内容

毕业生岗位能力调查

毕业生岗位能力自评

评估数据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面向用人单位】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

评估周期

三年

三年

培养目标修订的组织机构

责任方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负责人

评价结果

东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目标调研与修订意见报告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2017年9月修订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利用办法

为了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同时提出培养目标的改进办法,特制订此规定,形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保障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用于持续改进。

1、评价周期:3年;

2、责任主体: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调查对象:企业或用人单位、本专业毕业生;

4、数据来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

5、调查方法:由专业负责人负责向调查对象发放《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调查问卷》,并负责调查问卷的收集和数据分析

6、评价结果:由专业负责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东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目标调研与修订意见报告》;

7、评价结果的利用:专业负责人根据评价结果修订培养目标,并提请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形成改进后的专业培养目标。

制定者:张华江、李春、李良

审核者: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20179月修订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办法

专业培养目标是指引专业教学实施的方向,是专业开展一切工作的指导纲领为了保证专业制定的培养目标符合学校的定位,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满足学生能力培养要求,专业需要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其具体的评价方法如下

负责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负责人

评价周期3

3、主要评价指标:培养目标合理性

4、实施办法:由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向与本专业相关的用人单位、行业专家以及本专业的往届毕业生以拜访或邮寄的方式发放培养目标合理性调查问卷,并负责问卷的收回

5、评价结果: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调查问卷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东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目标调研与修订意见报告》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办法如下表所示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办法

调查对象

企业或用人单位

行业专家

本专业毕业生

调查内容

培养目标合理性调查

培养目标合理性调查

培养目标合理性调查

评估数据

培养目标合理性调查问卷【面向用人单位】

培养目标合理性调查问卷【面向行业业专家】

培养目标合理性调查问卷

评估周期

3

培养目标修订的组织机构

责任方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负责人

评价结果

东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目标调研与修改意见报告

制定者:李晓东、张华江、崔立雪

审核者: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20179月修订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结果利用办法

为了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同时提出培养目标的改进办法,特制订此规定,形成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机制,保障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结果用于持续改进。

1、评价周期:3年;

2、责任主体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调查对象:企业或用人单位、行业专家、本专业毕业生;

4、数据来源:《培养目标合理性调查问卷》;

5、调查方法:由专业负责人负责向调查对象发放《培养目标合理性调查向卷》,并负责调查问卷的收集和数据分析

6评价结果由专业负责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东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目标调研与修订意见报告》;认真做好果的利用,专业负责人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培养目标,并提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形成改进后的专业培养目标。

制定者:李晓东、张华江、崔立雪

审核者: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20179月修订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600号

电话:0451-55190577

传真:0451-55190577

邮编:150030

copyright © 2022 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