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7 编辑:王丽萍 浏览次数:

   根据 《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及《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要求,学校将对本科毕业生实行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并对全校所有本科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为切实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9510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22019517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

32019520~ 531日,本科各专业学生完成毕业答辩(含双学位答辩)。具体答辩时间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学院答辩时间安排表于答辩前一周教务处实习实训科。

4201966日前,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含双学位)至教务处教务科。

52019620日前,各学院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纸介版)教务处实习实训科。

  二、注意事项

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上要严格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附件一)《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二)执行。

2查阅中外文资料共不少于10篇。

3、毕业论文的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毕业设计为制图设计类等除外)

三、毕业论文(设计)系统过程管理内容
   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中,指导教师需要确定选题并下达任务书,学生需要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及检测通过后的最终版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提交后由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四—七。

四、查重要求

   1、检测对象

   拟参加答辩的所有2019届本科毕业生。

   2、检测软件

  “中国知网”毕业论文(设计)系统。

   3、检测时间

   每位学生的检测权限原则上为2次,请学生务必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再提交检测。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设定首次检测时间,一般应安排在组织答辩工作前2-3周,以便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查看检测结果并通知学生修改。首次检测未过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可由学院设置二次检测时间,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设定。

   4、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

   经论文查重,毕业论文(设计)出现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校将取消学生学位申请资格,具体标准及处理办法如下:

   论文全文上传查重后,根据查重结果,文字复制比小于30%的定为“一般重复”,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30%、小于50%的定为“中度重复”,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50%的定为“重度重复”。个别学科、专业若有特殊要求请说明本学科、专业的特殊性,与教务处沟通协调。

   (1)“一般重复”的论文,可进入答辩环节;

   (2)“中度重复”的论文,由工作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对于论文核心内容(如:论文的主体研究部分、研究结论等)的重复,要求学生重点修改,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可进入答辩环节;

   (3)“重度重复”的论文,由工作小组对重复内容进行认定,对于论文核心内容的重复,要求学生重点修改,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审查并签字确认,再由工作小组进行二次查重,二次查重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且论文核心内容无重复的,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否则不得参加答辩,综合论文训练成绩记为“不通过”;

   (4)在首次检测中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上的论文不得推荐参加校级优秀论文评选。

    5、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指定专人做好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并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必要的系统使用培训。

   (2)本系统只能用于各学院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所有使用人员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须对用户信息、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严禁使用该系统进行收费检测或对其他论文进行检测。

   (3)论文查重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需对查重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结果汇总表”。  

五、总结与存档

院、系、教研室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认真客观的总结报的材料主要有:

1、装订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纸介版)PDF电子版

2、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电子版。

3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至档案馆存档。

4汇总统计资料: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目录电子版及纸介版

(学院盖章)。

附表: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目录

附件一: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附件二: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附件三: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指标(参考)

附件四:知网毕设管理系统手册-指导教师

附件五: 知网毕设管理系统手册-专业负责人

附件六:知网毕设管理系统手册-教学秘书

附件七:知网毕设管理系统手册-学生

                                                               教务处

  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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