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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8 编辑:王丽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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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党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中宣部创办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黑教工委函〔2019〕9号)要求,以及东北农业大学组织部的安排(http://www.neau.edu.cn/info/1175/41996.htm?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现将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文件要求,请各位党员于2019年4月10日前在手机端或电脑端下载并实名注册“学习强国”APP。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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